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最高层次,也是文化的最高境界。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社会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主导作用。但同时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作用,不可能在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中自动生成,只有在制度层面上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才能凸显其主导作用,并使其成为个人价值取舍和决策判断的基本准则,这才能达到国家利益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完美统一。
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科学阐释新秩序中的共同理想和国家愿景
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,决定了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。 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分别在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个维度,阐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。
富强既是国家经济建设的目标,也是经济建设的结果,这是实现中国梦的物质基础;民主既是国家政治建设的目标,也是公民正当的政治诉求,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的民主,是实现中国梦的政治保障;文明既是国家文化建设的目标,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,还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体现,文化建设是与经济建设相对应的软实力建设,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撑;和谐既是国家社会建设的目标,也是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,涵盖了人与自身和谐、人与人和谐、人与社会和谐及人与自然和谐等诸多内容。
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,科学阐释了新秩序中的共同理想和国家愿景,将过去与未来紧密地联结在一起。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现在恰恰就在这样的过程中,我们的国家、社会和个人时刻都在接近目标的过程中而不断变化。
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准确概括新秩序中的时代诉求和社会公约
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实现的途径,实现价值目标需要通过社会制度规范人的行为,只有这样人的行为才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。
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,只有在经济制度、政治制度、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上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才能对个人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,进而实现社会秩序构建。转型期的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许多问题,这就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这是社会对人与自身的关系、人与人的关系、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重新规范。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既决定了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,又为践行价值准则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在此,自由是意志存在和发展的自由。马克思指出,“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,在其现实性上,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”(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》第1卷)。在这样的语境下,同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密切相关的就是经济制度,这是马克思主义在经济制度中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;平等既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也包括公民在制度面前的机会平等,虽然机会平等不等于结果平等,却是结果平等的前提,实现实质的平等,人需要依靠政治制度享有参与、发展的权利;公正是社会制度的公正,制度建设属于文化建设范畴,要通过制度建设的公正,体现社会文明,制度建设既要传承传统文化,也要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法治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,是依法治国在社会层面上的具体体现,通过法治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自由平等、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。
由此可见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,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决定了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,而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又决定了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。价值目标、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是从上至下的过程,实现价值目标又是一个从下至上的过程。 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准确概括了新秩序中的时代诉求和社会公约。只有在制度层面上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公民才能自觉遵守价值准则,从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价值目标。
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清晰表达新秩序中的行为准则和个体形象
制度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,为道德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。 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,是在道德层面上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规范了人与国家、人与自身、人与人、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,这与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相对应。在封闭的熟人社会,礼俗发挥了巨大作用,在开放的陌生人社会,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导致个人的价值准则完全不同。因此,只有用制度和法律对个人价值准则的种种不确定性进行必要的引导、塑造和规范,才能保证国家利益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。
爱国体现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,爱国既是自我意识,也是最起码的道德,这是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,囊括了血缘认同、文化认同和身分认同,承载了国家与民族的使命,只有爱国,人才能有归属感,才能找到归宿;敬业既体现了人与社会的关系,也体现了人与自身的关系,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,敬业既是社会对人的要求,也是人自我实现的途径,信息社会为自我实现提供可能。人工作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经济回报,还要获取工作过程带来的满足感,自我实现就是做最好的自己,做到了最好的自己,才能符合社会和国家的要求,是对自身和社会的道德体现;诚信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也是社会交往的道德前提,诚信既是社会交往的规范,也是个人的价值准则,可以在社会交往中互惠互利;友善体现了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,一方面社会治理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,应当对社会发展和社会问题持友善的态度,另一方面是对自然的友善,这是生态文明的基础。
由此可见,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清晰表达了新秩序中的行为准则和个体形象。在道德层面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仅能够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,还能构建社会秩序。